雷氏共产党员不宜参加宗族大型集会活动
文:中华雷氏联谱暨湖北续修谱群 中央三令五申,县团级以上党员干部(有些县市等地方延伸到科级)不能参加宗族聚会活动、战友会、同学会、同乡会等……,中纪委、中组部、总政治部于2002年4月4日专门发出通知指出,领导干部不得参加自发成立(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注册)的老乡、校友、战友之间的各种联谊会之类的组织,不得担当这类联谊会的发起人和组织者,不得在这类联谊会中担任相应职务。已经参加的,必须退出;已经担任职务的,必须辞去。领导干部要把违反规定参加老乡、校友、战友之间的各种联谊类活动的情况,作为廉洁自律的内容,严格自查自纠。 习大大要求党员干部要讲“政治规矩”。2013年和2014年,习近平两次在不同场合表示,党的干部来自五湖四海,不能借着老乡会、同学会、战友会等场合,搞小圈子、拉帮结派、称兄道弟,“宗派主义必须处理,山头主义必须铲除”。 所谓的中华雷氏文化研究会,择定2018年10月10日在河南嵩山举行毛坯房落成,名为雷公塑像“开光”。在“双十节”这个敏感的日子,如此大张旗鼓招集族人举行宗族活动,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备案没有?若是罔顾社会影响,不考量雷氏宗族事业良性发展,是不可以的。同时,公开的、大规模的号召捐资或向各省摊派出售2000元/个的“寿”,是否经相关国家机关审批同意?帐目为什么不公开说明,这些不得不让人心生怀疑? 望热衷于宗族事务的雷氏中共党员干部擦亮眼睛,看看,想想。
中华雷氏联谱暨湖北续修谱群 2018.9.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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