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帖最后由 雷振英dqwl 于 2024-3-11 16:00 编辑
雷氏五修家谱引发篡改家谱和姓名权纠纷
一、家无家谱就如国无国史 家谱是属于家族的合法财产,拥有完整的不可侵犯的物权。古人说:“慎终追远,民德归厚矣”,中国人重孝道,最根本的是讲求慎终追远,饮水思源,不忘血脉传承,不忘祖宗先人。寻根问祖,是中国的文化传统,中国人自古重视家的根系源流。家谱,延续着家族的血脉,更传承着祖上的遗训和期望,一代代的接续,或绵延家风,或与时俱进,而为人孝悌,始终是治家的根本。“凡国必有史,有家必有谱。”家谱就是一个家族的生命史,一个家族的百科全书,一个家族、家庭的历史文化汇总和历史档案。“亲我者,我亲之。”知道祖宗,才能尊敬祖宗;心系血缘,才能孝敬父母、尊敬长辈。尊宗敬祖、尊老爱幼的中华传统美德得到发扬光大。
树高千丈,落叶归根,你的根在那里?万里江水源起何处?一个人连自己的根源都不了解,岂不负先人养你?由于诸多因素,有人就连自己祖父母的名字都已经忘记了,更何况自己是哪支哪房了。家谱就是“根”的代名词,是中国人尊宗敬祖的一种信仰,是一种证明自己家族归属的身份证明,是一个人根本意义上的“身份证”。
二、篡改家谱消毁旧谱令人发指
1、1948年的老谱中雷振英与雷振兴同为雷雁秋嗣子,见下图右侧芳莱(雁秋)名下嗣子敬兴(振兴)和敬英(振英),这谱系是雷雁秋当族长时亲自修建的,直到1992年。
2、自从1992年雷振兴参加谱局修谱过程中,就篡改了家谱,将他为嗣子的身份改为芳莱(雁秋)之子(见下图左),并将他从亲生父亲名下次子名份清除。更为令人发指的他将1948年的旧谱消毁。
三、盗用姓名侵权违背人伦道德
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、使用、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。姓名使用权是一种专有使用权,他人不得故意使用别人的姓名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》第九十九条规定,公民享有姓名权,禁止他人盗用、假冒。雷振兴在生前就恶意盗用雷振英名下之子雷达姓名,将他名下之子雷祖发之子雷尊輝名下长子也取名为雷达。2015年在修谱初稿中,由雷祖德(雷振兴次子)将雷振兴名下雷祖发之子雷尊輝名下长子列名为雷达,严重侵犯了雷振英之子雷达的姓名权。与长辈重名是中国民间的一大忌讳,会折晚辈寿的,也乱了辈分的套了。雷振兴干嘛要给他的曾孙子与长辈重名?一是对长辈的极大不尊,违背了人伦道德;二是对己对长辈也造成了十分不利的影响。
四、重修雷氏五谱正本清源
1、2015年重修家谱时,我发现了雷祖德(振兴次子)参加羊楼洞族人合修谱草稿中仍然采用1992年的版本,其中错误百出,为了正本请源,我联络了雷盘年族长,提出家谱中存在的两个问题:(1)1992年雷振兴参加谱局修谱过程中,将他为嗣子的身份改为芳莱(雁秋)之子,并将他从亲生父亲名下次子名份清除。(2)雷祖德在2015年参加家谱俢编过程中,盗用雷振英名下之子雷达姓名,将雷振兴名下雷祖发之子雷尊輝名下长子也列名为雷达,严重侵犯了雷振英之子雷达的姓名权,雷祖德干嘛要给雷振兴的曾孙子与长辈重名?简直是丧失伦理道德!
经过与雷盘年族长的多次沟通,他将编录稿寄给了我,让我参与修改和复核,往返三次终于把二个问题圆满解决。见下图中红字

雷盘年还亲自到雷家村去调查了解历史情况,找到证人证言,还原了1948年原版权归。见下图左中《关于敬兴公生父情况的证明:-------》,已将雷振兴改回为嗣子。
对于重名问题也已经基本解决,改为雷小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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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ile:///C:\Users\Lenovo\AppData\Local\Temp\ksohtml408\wps10.png五、后训
这场风波已平息,但留给后人什么启迪?暂时不去深究他们的动机和目的?现已是一目了然!时直2018年8-9月份,雷祖发未遵规守纪单方面伙同雷敬华(位于我祖屋北侧的祖屋主人,为堂弟)处置了我继承的那份祖屋,致使雷敬华已开始拆房建屋,并把我的祖屋拆除,该行为严重侵犯了我的继承权属权益,也严重损害了我的物权。我之所以花费如此大的精力正本清源是否值得?我认为有重大意义和价值,一是继承权不能丢!二是名份不可失!做人要理直气壮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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